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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news.cts.com.tw/nownews/society/201210/201210071112975.html
店家有疏失
但是 再怪罪店家 店家負起賠償責任 也是造成永久的傷害
從家長的身分來看
我會在公共場所好好有效的約束自己的孩子做正確的舉動
要做得有效
常看到孩子在公共場所奔跑 旁人投以異樣的眼光後
家長大聲斥責 但 孩子繼續奔跑嬉笑 一點用都沒有
這樣 真的很令人無言
(要奔跑玩到整個人跌進鐵桶中 真的很難想像)
希望傷者能早日康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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